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繁荣群众文化生活,大力实施全民艺术普及工程,搭建我省青少年美育交流实践的平台。经研究,拟举办第三届浙江省“浙艺少年”青少年艺术普及系列活动。
1. 比赛形式:重奏(7人以内)、小合奏(8-16人)。
2. 节目要求:演奏1首自选曲目,复赛与决赛曲目允许不同,比赛需背谱;节目时长不得超过6分钟,参赛节目均不使用伴奏带伴奏,需插电扩音的乐器,不列入此次比赛范围;参赛作品可以为学习作品,鼓励原创,原创作品未参加过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举办的青少年赛事。
3. 报送方式:发送视频及作品登记表(附件1)至邮箱1402481032@qq.com,报名参赛作品视情况择优上报。
4. 联系方式:86781997,徐老师。
5. 报送截止日期:2025年5月11日。
1. 比赛形式:群舞(24人以内)。
2. 节目要求:要求为 2024年以后创作的作品,未参加过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举办的青少年舞蹈赛事活动的作品均可参加比赛,节目时长不得超过5分钟。
3. 报送方式:发送视频及作品登记表(附件2)至邮箱22635672@qq.com,报名参赛作品视情况择优上报。
4. 联系方式:86781996,冯老师。
5. 报送截止日期:2025年5月11日。
1. 比赛形式:为个人赛不分组别、不限行当、剧种。
2. 节目要求:节目时长3-8分钟,可以有助演但不参与打分。
3. 报送方式:发送视频及作品登记表(附件3)至邮箱173654274@qq.com,报名参赛作品视情况择优上报。
4. 联系方式:86782007,郑老师。
5. 报送截止日期:2025年5月11日。
一、所有参赛作品要求内容弘扬主旋律,具有新时代正能量,展现青少年积极向上的学习、生活态度,反映多彩生活和美好梦想,鼓励大胆想象和创新,表现形式丰富多样。
二、作品表演者为6-15岁的青少年艺术爱好者。艺术专业院校在校学生不得参赛。一经发现,将取消比赛资格。
三、同一赛事中同一编导、演员或同一表演团队的参赛作品不得超过两件。有版权和署名争议的作品不得参赛,一经发现,将取消作品参赛资格。
四、有违法、违规情形,或因道德失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创作者、表演者,其作品不得参赛。
五、入围决赛的作品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决赛,必须由参赛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主办方的同意。擅自缺席的,将取消主创人员(作者)和作品参赛单位三年内参赛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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