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稿|第四届中国(宁波北仑)青年漆画展览征稿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9 浏览量:2208 点赞: 0 收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反映新时代青年艺术创作成果,倡导艺术创新的多样化,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发现、培养和扶持青年美术家,推出更多高质量漆画作品,中国美术家协会定于2025年1月举办“第四届中国(宁波北仑)青年漆画展览”。现将本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中国美术家协会漆画艺术委员会、浙江省美术家协会、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宁波市北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宁波市北仑区文化馆、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宁波中国港口博物馆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范迪安
主     任:马锋辉
副 主 任:王 平、陈金华、王  程
秘 书 长:李 伟、汤志义、王敏杰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菲菲、冯  毅、江武吉、杨  萍、杨林生、张慧芹、罗超阳、胡成明、贺绚绚、章  云、章春华、董竟成、储杨洋、蔡建萍
办 公 室:贺绚绚、罗超阳
展览编辑:杨 雷、朱文鑫
三、评选委员会、监评委员会
展览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四、展览日期:2025年1月
五、展览地点:宁波美术馆
六、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将展出作品约200件(以实际评选结果数量为准)。
七、参展要求
(一)展览面向45周岁以下作者征稿(作者身份证信息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投稿作品提倡以天然大漆为主要媒材,不接收立体的漆工艺作品和综合材料作品。题材、风格不限,鼓励带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实验性的漆画作品。
(三)作品尺寸:装框后最长边尺寸不超过200cm。
(四)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五)投稿作品限架上作品,宜墙面悬挂,作品须具备最终展示状态。异形、未配外框及使用易碎材料的作品,如接展方通知,作者需参与布撤展工作,差旅费自理。参加复评作品送件一律使用坚固木质包装箱,以保证退件时使用(不接收简易包装作品)。作品如因自行包装不善导致在运输过程中受损,因自身不稳定或不牢固发生破损、脱落、变形及其他变化,组委会将及时通知作者,但不承担任何责任。在展览过程中,因作品自身状态不稳定发生脱落、变形等情况,组委会将及时通知作者进行维护或修复,并自行负责展后装箱运输事宜。
八、评选
(一)初评:投稿作者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粘贴《展览报名表》。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2日止,以收件地邮戳为准。照片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中国美协,邮编:100083,收件人:杨雷,办公电话:010-59759687,信封注明:第四届中国(宁波北仑)青年漆画展览。
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二)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联系电话,并附《展览报名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作品复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九、相关事项
(一)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二)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三)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
(四)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
(五)展览有关申报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的资格条件的信息,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发布。
十、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十一、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附:第四届中国(宁波北仑)青年漆画展览报名表.docx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24年9月